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员工专区首页合作社资质组织架构供求信息新闻动态信息中心创业历程
庆城县恒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闻动态站内新闻农业资讯 站内新闻首页 >> 新闻动态 >> 站内新闻 >> 合作社新闻

我国农民合作社现状堪忧 大多数“挂羊头卖狗肉”

2013-12-28 20:08:10阅读次数:435打印返回

  有相关研究机构调查后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后,农民合作社遍地开花。不过,有农民合作社的代表反应,一些地方搞农民合作社“下指标”、运动化,很多人挂牌子只是为了得到中央对农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合作社作为一种专门的组织形式,有不同于公司制的特点。依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以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方式,组建的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相比于公司,农民合作社产生收益能更大限度留在农民手中。 

  据农业部统计,至今年6月底,中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82.8万家,而这个数字2012年底是68.9万家,半年的增量已接近2012年全年。但在9月27日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主办的“农地制度改革与三农发展”论坛上,一些合作社代表及研究者认为,这种一拥而上质量堪忧,并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河北沧州东光县古树于合作社理事长王杰华称,由于中央开始重视合作社发展,很多地方政府和社会强势人士非常敏感。地方政府给基层下指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建多少个合作社。至于建合作社是为谁?谁是合作社的主体?建合作社做什么?怎么建设和管理?怎么协助合作社?基层干部有多少人懂合作社?“这些统统都不管”。此外,有些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私营业主甚至政府部门都挂上农民合作社的牌子,它们常常是挂羊头卖狗肉。 

  同时,王杰华表示,一些金融人士进入农民合作社,吸收农民资金,开展高利贷业务。这对“三农”发展无益。 

  其实,中国农民合作社质量不高、真正的农民合作社少,是很多搞合作社研究人士的共同看法。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雅如在会上表示,农民合作社应该以农民为主体。即农民具有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这些农民合作社代表以及学者指出,发展农民合作社真正需要的是政府的有序管理、培训指导和服务。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    

版权所有:庆城县恒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津ICP备17003424号-1 技术支持:千乡万才科技(中国)有限公司